推动白鹅产业发展基金贷款和养殖保险扶持。舒兰市建立3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白鹅产业发展基金,与银行合作放大10倍,形成3亿元到5亿元、财政全额贴息的专项贷款资金。对新发展养殖量500只以上的养鹅主体,给予小额创业贴息贷款,贷款期最长3年。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及外来人员发展白鹅养殖的,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年,贷款额度每人不超过20万元。
在保险扶持方面,对批次存栏500只以上的养鹅主体,按照每只2元标准缴纳保费,(养鹅户承担0.6元,财政承担1.4元),理赔最高金额为每只50元。
实施白鹅收购保底价。鼓励养鹅主体与域内屠宰企业签订收购订单,确定常规养殖期的白鹅每公斤最低18元、120天以上白鹅每公斤不低于20元、180天以上白鹅每公斤不低于24元的保底订单收购价。
为促进良种繁育,对引进成龄在产三花、霍尔多巴吉、皖西、浙东等优质种鹅母鹅、且存栏1500只以上的养殖主体,按照祖代种鹅母鹅每只30元、父母代种鹅母鹅每只1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为鼓励标准化规模养殖,对新建已投入养殖且存栏1000只、鹅舍面积达到1亩以上的规模养鹅场,给予日光温室棚舍奖补资金每亩1.3万元、冷棚舍奖补资金每亩0.5万元;对当年配套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粪污处理设施主体,按照已处理粪污量给予不超过粪污处理设施总投资30%的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