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配合做好关闭退出南美白对虾养殖场
用地开展环境污染监测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根据南通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未开展环境污染监测”的问题交办清单》,区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海门区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未开展环境污染监测问题整改方案》(附件1),决定在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海门港新区、三厂工业园区、临江新区、正余镇、余东镇等6个区镇(街道)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设置12个土壤污染监测点,采集土样进行盐分、有机质以及PH值等指标的监测和检测。
按照整改方案工作步骤,请各区镇(街道)高度重视迅速对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复耕面积及分布情况开展深入调查,全面摸清底数,并遴选面积不小于1亩的代表性地块作为监测点,做好监测点土壤采样,务必于12月5日前将《退出南美白对虾养殖复耕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土样统一送区土肥站,土样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完成检测。
各区镇(街道)应做到管用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成果,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和关闭退出后复养等情况出现。同时,根据第三方出具的土壤检测结果,结合复耕地块作物生长情况,做好复耕地块培肥改良工作。